【最新版本】2025年10月16日施行“经营・管理”签证改革要点|新规、过渡期安排与更新注意事项解析)

前言:修订背景与目的

自2025年10月16日起,关于在留资格「经营・管理」的入境标准(许可标准)将进行重大修订(由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及法务省公布)。

此次制度改革旨在防止形式性的公司设立及“纸上公司”的滥用,推动政策方向转变为「接纳真正从事实质经营活动的外国经营者」。


项目修订前(现行标准)修订后(新标准)备注
资本金・出资总额500万日元以上3,000万日元以上大幅提高
常勤职员的雇用要求无(或宽松)雇用1名以上常勤职员(不含申请人)雇用义务化
学历・经历规定博士、硕士、专业学位取得者,或有3年以上实务经验新设适格条件
日语能力要求申请人或常勤职员具备B2水平(JLPT N2以上)新设日语能力要求
事业计划书的评估自由形式・宽松须经中小企业诊断士、公认会计师、税理士等评估引入专业评估制度(第五号要件)

施行前申请的处理

在修订省令施行日前一天之前受理的申请,将继续依据旧标准进行审查。

在留中的「经营・管理」资格持有者的更新

修订后设有3年的过渡期(即至令和10年〔2028年〕10月16日),在此期间,虽未完全符合新标准,但若经营状况及未来适应性良好,仍可能获准更新。
但过渡期结束后的申请,原则上必须完全符合新标准。

从「特定活动(51号・未创造人才)」变更申请

修订后,如从特定活动(51号等)变更为「经营・管理」,将适用新标准。


1.关于常勤职员的雇用

申请人经营的公司须雇用1名以上常勤职员
常勤职员的对象仅限:
日本人、特别永住者、永住者、日本人配偶者、永住者配偶者、定住者。
外国人中仅限持有上述在留资格者。


2.关于资本金额等

需具备3,000万日元以上的资本或同等出资金。

  • 株式会社:以资本金总额为基准
  • 合同会社:以出资总额为基准
  • 个体事业:须投入3,000万日元以上用于事业所设立、人员薪资、设备投资等。

3.关于日语能力

申请人或常勤职员之一须具备日语教育参照框架B2相当以上(或同等水平)的日语能力。
例:

  • 日本语能力试验(JLPT)N2以上
  • BJT商务日语能力测试400分以上
  • 在日本居住20年以上、毕业于日本高等教育机构者等亦可视为符合。

4.关于经历(学历・职历)

申请人须具备与经营・管理相关的必要知识或技能。
具体包括:

  • 获得经营管理相关博士、硕士或专业学位;或
  • 拥有3年以上从事事业经营或管理经验。

5.关于事业计划书的处理

提交的事业计划书须具备具体性、合理性及可实现性,并需经具备经营专业知识者确认。
认可的专业人员包括:

  • 中小企业诊断士
  • 公认会计师
  • 税理士

  1. 事业内容
    若通过外包等方式导致经营者实际活动不充分,将不被视为从事「经营・管理」活动。
  2. 事业所
    修订后,原则上不得以自宅兼作事业所。
  3. 永住许可申请等
    若不符合修订后的许可标准,将无法从「经营・管理」或「高度专业职」等在留资格申请永住或变更资格。

无正当理由长期出国者,将被视为在日本无实际活动,可能导致在留期间更新不被批准。


更新在留期间时,将审查以下公租公课的缴纳状况:

  • 劳动保险:被保险人资格取得、保险费缴纳情况
  • 社会保险:健康保险、厚生年金加入及缴纳情况
  • 税金:所得税、法人税、居民税、消费税等缴纳情况

须提交事业所需许可证明文件。若因正当理由尚未取得,须于下次更新申请时提交。


在施行日(令和7年10月16日)至3年后(令和10年10月16日)期间提出的更新申请,即使未完全符合新标准,也将综合考虑经营状况及改善预期后判断。
但3年后提出的更新申请,原则上必须符合新标准。


—— Bring行政书士法人专家评论 ——

此次修订的最大变化在于审查标准从「形式条件的满足」转向「实质经营活动的证明」。
以往只要具备资本金额、事务所契约等外在条件即可获批;今后,经营・雇用・纳税三要素缺一不可,否则更新或永住将极为困难。

审查重点(依据法务省资料)

  1. 经营实绩
    须持续存在销售、收益、交易记录。非仅有登记的公司,而是真正从事经济活动者。
  2. 雇用实绩
    是否持续雇用1名以上常勤职员并适当加入社会保险。严禁名义雇用或形式雇用。
  3. 纳税・社保履行
    审查法人税、居民税、消费税等缴纳记录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。

以上三项均为衡量企业「健全性」的指标。
入管厅正从形式化登记与短期运营转向甄别「能稳定为日本经济作出贡献的经营者」。


「经营・管理」签证今后将更加重视企业经营的健全性与透明度。
3,000万日元资本标准不仅是数额要求,更是事业持续能力的象征。
同时,常勤雇用与纳税・社保履行是社会信赖的证明,若有缺失,将可能被认定为经营活动不存在。

Bring行政书士法人将通过将客户的「经营实态」进行专业可视化,协助实现长期稳定的在留与事业发展。


出处:出入国在留管理厅《关于〈经营・管理〉许可标准的修订等》(令和7年10月10日公布)
🔗 官方资料(moj.go.jp)